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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卫生公平与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数达100 万人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

  --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全市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注册护士数和每千人床位数分别达到2.0、1.7和3.8;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提高,每千城乡居民拥有0.75名社区医生,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90%。

  --卫生事业发展的公共支撑能力增强。卫生投入持续增长,卫生事业费(含中医事业费)占同级财政支出比重达到5.0%;居民良好的健康习惯普遍养成,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5%。

  二、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是建设卫生强市的关键时期。为达到卫生强市的目标,必须通过实施健康工程、公共卫生建设工程、科教中医兴卫工程、“强院”工程等“四大工程”,进一步推进卫生重点领域的发展,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一)实施“健康工程”,加快构建新型卫生保障体系

  1、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卫生城乡一体化。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覆盖所有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网络。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专业服务相结合,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为农民提供3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全市农民享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200强”和“50强”建设,重点提高产科、急救等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区域辐射能力。

  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列入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大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稳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推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多层次、多渠道、相对稳定的筹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两年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村居民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服务,并建立动态、连续、综合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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