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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获奖单位的通报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获奖单位的通报
(温委发〔2007〕63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06年初,市委、市政府为建立完善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地科学发展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了2006年度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今年初,市委、市政府组织了8个综合部门分4个组,由领导带队分别对2006年度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测评结果和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意见,市委、市政府确定乐清市、鹿城区和文成县、泰顺县为一等奖单位;瑞安市、龙湾区和洞头县、平阳县为二等奖单位;瓯海区和苍南县、永嘉县为三等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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