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覆盖面广,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媒介,宣传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展示信息技术和信息化助农惠农的新成果,开展农业和农村化信息化优秀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等各种活动,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要深刻认识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和作用,认真细致做好工作,调动各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有效实施。
附:
乡(镇)试点标准
一、乡镇试点标准
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建设:乡镇建有一个农业综合信息中心服务站,宽带网、移动通信网络和有线广播电视覆盖全部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有一个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暨“三农”综合信息服务点、一所中小学远程教育试点学校、一个“网上党支部”。乡镇综合信息中心服务站要求配备1-2名信息管理员、一个固定场所、开通2M以上的宽带和一套专用设备(硬件和平台软件)以及一套管理制度。乡镇建立起自己的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自我宣传;90%的所属行政村在该网站上有自己的网页,在该网页上进行村务公开和其他相关消息。
建设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系统。通过互联网及时向农民发布农资供求,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技术、市场动态、价格行情、供求信息、惠农政策、农业气象等信息,引导农民科技致富和发展产业化经营,并形成网上销售格局,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农村文化等服务,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建设农村公共管理和咨询平台。实现农村远程教育与培训(包括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村务公开、集体资产管理、人口管理(主要是流动人口管理)、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农村基本的公共管理信息化,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
二、村居试点标准
广播和有线电视入户率不低于90%,电话(包括移动电话)用户拥有率不低于70%,宽带网络接入户率不低于10%。
有固定的用于党员远程教育接收点暨“三农”综合信息服务点的场所,一名专(兼)职信息员、一套信息服务制度、一个对外信息收集发布服务渠道,能有效开展信息服务。
村居主要干部能操作计算机和熟练操作农村公共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能利用该平台有效地进行农村社会管理和向群众提供方便的信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