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依托信息网络,改造提升传统农村服务业(供销合作社、邮政、农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农村网络增值服务、电子金融、现代物流、连锁经营、专业信息服务、咨询中介等新型服务业。促进农业电子商务,降低物流成本和交易成本。各县(市、区)要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并向农村延伸的力度,建设集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就业,咨询中介,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等信息的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系统。
3、进一步完善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使城乡学校共享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服务网络,并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和优势,推进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工程,使农村文化资源共享站点与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同步发展。
4、大力实施农村医疗信息化项目。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信息化项目,使得乡镇卫生院能够直接对农村合作医疗进行当场核销;以信息化推进农村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的能力,基本实现9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利用互联网进行医疗咨询、公共卫生宣传和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有效干预和控制。
(四)加强农村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延伸和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一套长期、科学、规范的培训、认证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和增强全市农业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信息服务能力。采取现代远程教育、现场教学和市县集中培训等方式,结合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工作,分别针对操作者、信息化管理人才和信息专业人才三个层面进行培训。重点培训信息采集、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常识。通过培训达到会收集、会分析、会传播信息的“三会”要求,逐步建立一支有经验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鼓励农村信息化平台的维保服务进行外包,减轻对信息化专业人员缺乏的压力。
四、实施步骤
农村信息化建设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试点阶段、推广阶段和全面实施阶段。具体计划如下:
(一)试点阶段(2007年7月-2008年7月)。在各县(市、区)所辖范围内各选择有条件的1个乡镇进行试点,试点内容为:以乡镇为单位,在整合现有涉农信息资源基础上,建设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站、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心,同时在辖区内建设3-5个信息化示范村,建立起“乡镇通光纤,宽带网、移动通信网络和有线广播电视覆盖全部行政村”完备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实现农业信息服务网络进入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大户、80%的种养殖大户;三分之二的行政村熟练利用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村务公开、资产管理、人口管理等基本农村社会管理和获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信息;培养一批有经验会管理的农村信息化服务人员(包括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