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统一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评鉴工作,规范企业经理人的培训、考试、认定、推荐机制,逐步开展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评鉴试点工作,推动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经贸委)
(十三)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1、推进“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选拔、培养工作。做好对2004年度入选的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考核工作,做好各类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的的选拔推荐工作。选派20名左右“新世纪551人才工程”人才赴国内外科研机构进修,选派部分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攻读硕士学位。(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2、引导和支持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构建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继续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研发中心,引导企业形成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的机制,培养引进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继续实施引进大院名校“5123”工程,优化科研人才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公共平台的作用。加快浙江轻工研究院建设,推动兰州工业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迅速发展壮大,不断完善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的工作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3、加大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力度。围绕文化大市建设,完善《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实施办法》;通过举办骨干培训班、轮训班、选派深造等形式,提高宣传文化人才的综合素质;挖掘温州传统文化内涵,以研究筹建“文化人才艺术村”为契机,加强传统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建立科学合理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机理制度,完善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四个一批”人才信息库,试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市经贸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十四)以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为核心,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1、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对评选产生的第一批工贸行业“名师名家”、服务行业“名师名家”进行表彰,加强“名师名家”培养管理,探索实施“首席技师”制度,形成一支数量稳定、技艺精湛、具有带头作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
2、完善高技能人才投入、保障机制。要求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教育经费,7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建立职工凭业绩贡献定收入的分配机制;鼓励企业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休假、带薪学习的办法。(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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