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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

  (十一)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按照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要求,加强相互协作和配合,合力推进工作。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参与抓好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主动配合其他牵头和责任部门,协助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在工作中确保人员、精力、措施、资源到位,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工作
  (十二)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组织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在研究制定人才政策、部署人才工作、开展重大人才活动过程中,要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组织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努力扩大人才工作的覆盖面,提高人才工作的影响力。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要积极参与和开展人才工作,充分发挥联系人才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联系各类人才,热情真诚地为人才服务,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才的呼声和建议。
  (十三)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上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法制保障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各用人单位人才开发的水平,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
  (十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利用这些社会组织密切联系企业、联系人才的优势,发挥其人才统计、监测、联络作用,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整合力量,通过举办行业培训机构、开展行业人才认证、协调解决行业人才纠纷等,进一步夯实人才工作基础。
  六、不断加强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制度建设
  (十五)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议事制度。健全一年两次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讨论决定人才工作年度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和重要政策,研究解决全市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通报贯彻执行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决定及有关重要情况,商议协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同时,建立健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通报情况,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
  (十六)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督促检查制度。要采取定期和专项督促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情况,落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七)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通过联席会议、日常联系、督促检查、专项报告等途径和方式,及时了解和通报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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