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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广大干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实践活动
  1、组织一次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开展以推进“三次跨越”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市、县(市、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开展以“科学发展创新业、为民办事树风范”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特别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 “三级四联”活动,组织市、县、乡三级干部下基层、下农村、下企业,实行联乡、联村、联户、联项目,破难题、攻难关、克难点,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组织各个部门开展倾听民意、公开政务、提升服务的“阳光行动”
  1、开展 “阳光投诉”。通过组织广场接待日活动、开通阳光投诉热线、接受网上投诉等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接受对涉及企业发展创业软环境、人民群众办事难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并注重媒体联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在“阳光投诉”的基础上,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分门别类,梳理和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审改办、市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2、推出一系列政务公开措施。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以“勤政、务实、高效、廉洁”为主题的公开承诺活动。以各部门为单位,将涉及为企业、群众办事的环节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审改办、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3、开展一次效能再提升活动。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继续清理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打造机关服务品牌,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废止一批越位、错位、过时的红头文件。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改办、市纪委(监察局)
  (三)健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1、出台一系列相关规定。市委将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市政府研究制定系列建设效能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节约型政府的若干意见,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就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研究制订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2、开展行政问责。要针对当前一些部门在工作环节中存在的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行政败诉、造成损失,行为不廉、形象不佳等行为开展行政问责;对工作热情不高,敬业精神不强,工作态度不好,解决问题不力等行为开展一次诫勉谈话。落实诫勉等一系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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