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考核办法
1、准备、动员部署和宣传培训(30分)。奖励扶助对象排摸底数,搞好经费测算,列入财政预算,得5分;部署开展以“年轻少生作贡献,年老政府帮养老”为主题的“奖励扶助宣传月”活动,群众知晓率80%以上,得10分,每降5%扣2分,扣完10分为止;召开奖励扶助制度培训会进行培训部署,得3分;建立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组织协调机构和指导机构,得2分;制定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上报审批,得3分;落实奖励扶助金(含配套资金)安排计划,得5分;统计奖励扶助对象数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得2分。
2、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审核和确认(30分)。本人申请和村民委员会完成评议工作并报乡镇(街道)审核,得5分;乡镇(街道)完成初审、公示和上报工作,得5分;各县(市、区)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建立和妥善保管奖励扶助对象的个人档案,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库并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得6分;市里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抽取20%-30%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核实,每出现多报一例扣1分,漏报一例扣2分,扣完14分为止。
3、奖励扶助金发放和制度建立(40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报送的奖励扶助对象信息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得5分;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将已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和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合作银行),得5分;市奖励扶助补助资金核拨到三区,各县(市、区)配套资金到位,并足额拨付到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合作银行),得5分;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得3分;各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合作银行)按要求制定奖励扶助金发放办法,为奖励扶助对象开设个人账户,制作奖励扶助金专用储蓄存折,直接将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到户到人,奖励扶助金到户率100%,每少1人扣2分,扣完14分为止;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好奖励扶助金首发仪式,进一步做好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工作,得2分;全面建立奖励扶助制度,健全对象确认、资金管理、代理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做好总结工作,得6分。
(五)开展16.56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考核办法
1、培训数(30分)。完成培训计划任务的,得30分;未完成培训计划任务的,每降1%,扣1分,扣完30分为止。
2、发证率(30分)。发证率达80%以上的,得30分;未达80%的,每降1%,扣1分,扣完30分为止。
3、转移就业率(40分)。完成转移就业任务数的,得40分;未完成的,每降1%,扣1分,扣完40分为止。
(六)示范村和环境整治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1、完成整治村任务数,得50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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