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7〕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七月六日
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案
(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实现省政府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的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的通知》(台政办发〔2006〕201号)精神,特制定2007年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巩固成果、有效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深化”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椒江区、路桥区继续保持“平安畅通县(市、区)”标准,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四个县(市、区)达到平安畅通县 (市、区)考核评价标准。 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有效。建立健全县、乡交通安全领导和管理组织,并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工作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与责任倒查制得到严格落实。
(二)事故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实现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交通规划科学合理。科学规划辖区路网,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从根本上解决交通突出问题,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