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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菜篮子”工作确保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稳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菜篮子”工作确保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稳定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7〕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明电〔2007〕1 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发明电〔2007〕113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节日期间及下一阶段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菜篮子”商品生产供应工作的重要意义
  粮油、猪肉等副食品是最基本的民生必需品,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影响全局。今年以来,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这与国内生产下降、国际市场粮油及初级产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有关,但也存在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对低收入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当前,国庆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大又将召开,做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尤其重要。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菜篮子”等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狠抓各项促进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猪肉等“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促进“菜篮子”商品生产供应
  加快生产发展,增加资源供给。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猪肉供应的通知精神,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和保险制度,加大生猪养殖的信贷支持,扶持发展规模生态养殖,提高生产科技水平,努力提高我市生猪自给率。为鼓励发展标准化、生态化生猪养殖基地,各地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规划和标准等,支持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组织和规模养殖场按国家规定建立定点屠宰场,并直销上市。
  按照《关于印发台州市“十一五”“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07〕45号)文件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商品猪生态养殖基地、蔬菜基地、禽蛋基地和水产基地的发展,确保今年市里下达的各项建设计划按时足额完成。新建可调控蔬菜基地、常年青菜基地和商品猪基地,新办独立核算的“菜篮子”连锁超市、生产基地直销点及生猪基地、蔬菜基地引进优良新品种等,继续按《台州市2001-2005年“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台政发〔2001〕141 号)文件执行,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市政府制定的扶持定点屠宰场建设的六条政策措施也要继续执行。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努力提高“菜篮子”商品的市场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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