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加强旅游公益形象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公路出入口和机场、车站等重要的公共场所,设立“世界客都”等旅游公益形象广告,在交通主干线和城区主要街道设立重点旅游企业交通指示标识标牌,进一步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市自驾游的健康快速发展。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加强旅游宣传,开设旅游专栏、专版。
(三十四)推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建设。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快旅游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网上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重点旅游区及主要旅游集散场所,建立旅游信息查询网络系统。
八、人才保障政策
(三十五)建立、健全旅游人才使用机制。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吸引、用好和留住旅游人才,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服务。
(三十六)加强旅游人才引进工作。重点引进旅游管理、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关键岗位的人才,将旅游人才引进计划列入全市人才引进计划,按市委、市政府人才引进优惠办法提供各项服务。
(三十七)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全面推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与业务水平;旅游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与相关旅游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分期分批对市、县(市、区)、镇主管旅游工作领导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以及旅游服务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十八)发挥本地旅游院校的作用。重点加强嘉应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和市旅游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培养更多合格、适用的旅游人才。
九、区域合作政策
(三十九)打造“千里客家文化长廊”旅游合作圈。围绕打造“世界客都”的整体目标,加强与省内客家地区以及江西省、福建省的客家地区的合作,共同推动建设“粤闽赣”无障碍旅游区,打造“千里客家文化长廊”和“百里休闲长廊”区域旅游合作圈,实现三省客家地区的旅游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客源互送、政策互惠、优势互补,为我市创建开放型的旅游客源大市场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四十)加大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建设从梅州到福建和江西的高速公路;二是加快梅县机场的改造;三是发挥好广梅汕铁路的作用,积极协调和推进广梅汕铁路实现国有化,以有效降低票价,为外地来梅游客提供便捷和实惠的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