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综合指标:以2005年为基数,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0%,单位GDP(2005年可比价,下同)能耗由1.4吨标准煤下降到1.12吨标准煤,五年年均节能率为4.4%,形成节能能力2423万吨标准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5%以上。SO2排放量控制在82.71万吨以下。
2、主要产品(工艺)单位能耗指标:到2010年,吨钢综合能耗为680千克标准煤,吨钢可比能耗为665千克标准煤,铅冶炼综合能耗为750千克标准煤/吨,锌冶炼综合能耗为2000千克标准煤/吨,热处理可比能耗为30千克标准煤/吨,工业锅炉能耗为75千克标准煤/吨标气,空压机耗电为95千瓦时/千立方米,火电供电耗标准煤为345克标准煤/千瓦时,原煤生产电力消耗为120千瓦时/吨,加工原油综合能耗为100千克标准煤/吨,单位能量因素能耗为20千克标准煤/吨因素,合成氨综合能耗为2000千克标准煤/吨,烧碱综合能耗为1200千克标准煤/吨,卷烟耗标准煤为17千克标准煤/箱,水泥综合能耗为135千克标准煤/吨。
3、宏观管理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法制约束体系、节能政策支持体系、节能监督管理体系、节能技术服务体系、节能文化促进体系。
三、重点领域节能
(一)工业节能
电力工业:大力发展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燃煤火电机组,积极发展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提高一次能源的利用效率;逐步改造现有火电机组,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行水平,提高机组发电效率,降低厂用电率;及时淘汰高能耗、低效率机组,提高发电能耗和厂用电率水平;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和热电煤气多联供;大力发展水电,积极推进流域开发和现有水电站扩机,优化水库调度,充分利用水资源;积极发展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新能源发电技术;优化电源布局,积极在负荷中心建设电源,减少能源在输送途中的损耗;加强电网建设,积极发展大电网技术,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性;优化电网结构,简化电压等级,缩短低电压供电距离,降低电网损耗;提高电网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优化无功配置,合理调配电网运行,减少线路和设备损耗;积极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
钢铁工业:钢铁联合企业建设干熄焦装置,条件允可的独立焦化企业,逐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完善高炉喷煤系统,提高综合喷煤能力,适宜的高炉应采用喷煤技术,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铁喷煤量达150千克以上;大型高炉全部配建炉顶压差发电装置(TRT);转炉煤气全部实现回收利用,力争使吨钢煤气回收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对现有连铸机进行高效化改造,进一步提高全行业连铸比;轧钢系统进一步实现连轧化,推进连铸坯一火成材和连铸坯热装热送工艺,采用蓄热式燃烧技术;推广高炉热风炉余热回收、烧结余热回收、入炉煤调湿等节能技术,利用副产煤气替代燃煤发电;对各种燃油式加热炉、锅炉等工业炉窑进行改造;充分利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和铁合金电炉煤气等可燃气体和各类蒸汽,以自备电站为主要集成手段,汽化冷却,实行煤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推动钢铁企业节能降耗;钢铁联合企业和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并完善能源管理中心,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对能源进行统一的管理、调度,实行能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