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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2、建筑节能开始起步。针对建筑节能,先后出台了《关于我省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编制了《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建筑的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等工作已经有序展开。2005年全省节能建筑面积突破了600万平方米。
  3、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取得成效。“十五”期间,新建户用沼气池98万个,占农户总数的11%。沼气建池成功率在98%以上,推广更新“两省灶”520万户,普及率达90%以上。推广节能烤烟房、节能炒茶灶、节能砖瓦窑15万座。秸秆气化、地热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步伐明显加快。
  (四)面临的主要问题
  1、用能结构不合理。规模工业耗能占能源消费总量达50%以上,工业产品以原材料型为主,能源消耗粗放,高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的90%以上,特别是冶金、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发展速度远高于其他行业,电力行业大机组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能耗较高的小火电机组出力仍然过多。
  2、节能技术支撑有待加强。节能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特别是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不够。节能技改项目融资困难,节能技术推广应用进展缓慢。
  3、节能激励机制不完善。在节能科研、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节约没有奖励,超耗没有处罚,使高污染和资源型产品仍有较大的盈利空间,节能还没有成为企业和公民的自觉行动。
  4、节能基础管理工作薄弱。节能执法机构尚未建立,节能监测工作跟不上节能发展形势的需要。能源管理制度不健全,计量仪表设备落后,能源管理人才缺乏,能源消耗统计工作薄弱。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法治为保障,以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为重点,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加强管理,逐步改变生产方式,形成企业和社会自觉节能的机制,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坚持结构调整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
  (三)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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