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十统一”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机构标识、服务软件、居民档案、服务模式、药品配送、服务内涵、服务收费、人员准入。强化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管理责任。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确定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免疫规划、健康档案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服务质量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评,在核算成本的基础上由政府出资购买。推行社区居民评议制度,制定社区居民评议办法,定期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纳入项目管理考核内容。实施社区责任医生制,实现户户拥有社区责任医生、人人享受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双向转诊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院要建立紧密的双向转诊合作机制,明确转诊指征,确定转诊程序,畅通转诊渠道,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运转机制,提高社区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建立上级医院对口支援社区机制,实行双向转诊合作协议制度,建立定点技术协作关系,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到大医院进行业务培训,综合性医院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专家支援指导社区卫生服务。
(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补偿机制。一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妇幼保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任务,确定我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项目,由政府按不同比例分担;二是对政府举办的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补助;三是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工资实行同级财政补助。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房屋修缮、设备更新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解决;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房屋修缮、设备更新经费,由各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四是市财政对按要求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给予经费补助。
(五)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管理机制。
规范收支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对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由政府组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保证基本用药低成本高质量运行,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六)建设一支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制定社区卫生队伍建设规划,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生、3名社区护士、1名公共卫生人员以及适应工作需要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药剂、检验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员。畅通人才引进渠道,落实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优惠政策,引进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优先招录全科医学专业类毕业生,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要达到70%以上。落实全科医师职称晋升政策,鼓励上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向社区流动。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应聘到社区工作,原单位保持退休待遇不变。加快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建立全科医学教育体系,设立专项教育经费,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各类卫技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等多形式的全科医学系列培训。加强全科医学基地建设,建立10处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20处社区卫生服务实践基地,重点加强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