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耕地保护、集约用地、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对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和破坏浪费资源的行为给予公开曝光,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形成依法用地、集约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落实土地违法问责制。逐级落实、强化政府土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加强对县(市)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管制和激励相结合的耕地保护双重机制,抓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施情况的考核,加大耕地保护投入,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水平。
(五)建立依法、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理,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符合产业政策、达到集约利用标准。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科学统筹使用用地指标,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用地。加大对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供应,确保关系广大群众生活的民生项目用地。尽快出台《济南市宅基地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促进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深化土地市场制度建设,推进土地供应和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各行各业依法合理用地。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国家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将土地执法行动作为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要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标准,落实职责分工,确保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生计。妥善处理各种涉及土地的信访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监察、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建立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好案件查处送达处罚决定难、执行难、落实处罚到位难、追究刑事责任难等问题。
(三)严肃查处,有效防范。按照依法全面、准确到位、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抓好各类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尤其对已下达处罚决定尚未落实到位的违法用地案件,加快督促落实到位;对少数由于履行听证程序尚未下达处罚决定的,按照法律程序尽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各级监察和公安机关要抓紧对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违法用地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违法用地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