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07-2009年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7〕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07-2009年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做好2007-2009年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
(市档案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三日)
“9·29”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后,全市掀起了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加快城市建设的新高潮。为做好这些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重点推进项目在调研论证、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将形成大量的档案资料。随着项目建设的进展,做好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归档移交、档案信息利用服务和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等工作,是摆在全市档案部门及各有关单位面前的重要任务。为全面真实地记录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必须同步做好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从确保顺利举办第十一届全运会这一政治任务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在抓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同时,抓好重点推进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不仅要保证优良的工程质量,也要将准确完整和规范标准的工程档案留给后人。
二、建章立制,完善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档案工作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
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市档案局、发改委、建委《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档字〔2003〕22号)和市档案局转发省档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档字〔2006〕19号)要求,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用规范标准的档案工作制度保证档案资料安全、完整,以准确详实的档案材料为工程项目审计、决算提供可靠依据,为项目竣工启用提供保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