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搭建平台、搞好服务,满足农民创业需求
(六)继续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三个一”工程。“三个一”工程是以农村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户为主要对象,扶持低收入户每户发展一亩大棚或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业单元,即建“一个园”;培训一人获得一项具有法定资质的职业技能证书,即取得"一个证";帮助一人非农创业或就业,即实现"一个工"。要拓展“三个一”工程的实施范围,提高市级财政扶持资金补贴标准,促进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和创业。
(七)加强载体建设,为农民创业搭建平台。按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我市乡镇工业区发展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7〕70号)要求,进一步加快乡镇工业区建设,为农民创业提供载体;鼓励农民盘活农村闲置资产、闲置厂房、闲置设备,拓展就业空间;加快郊区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以及特色商业街的建设,发展农村商贸物流、中介服务、旅游观光等服务业项目。
(八)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政策引导,把竞争力强、能够带动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扶持区县级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延长、拉伸产业链条。到2011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500个。 对民营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和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农业产品,按13%抵扣进项税额。
(九)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成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受出资额限制,只要有5个设立人以上的,即可给予工商登记,赋予法人资格,同时给予资金、税收、信贷、土地、用电、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允许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以土地、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与农业产业化组织结成以资本运营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重点支持大宗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的发展,鼓励农产品直销或建立直销店经营。到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00个。
(十)建设“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鼓励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特色专业村。因地制宜,依托当地的人文和传统优势,积极发展农村涉农服务型和非农产业型特色专业村,不断拓展农业功能。要使“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覆盖的领域不断拓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更加突出,农产品质量和档次进一步提高,农民从“一村一品”发展中获得的收入明显增加。
(十一)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加大农村地理标志和商标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利用商标促进农民增收的经验,努力扩大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增收工作所覆盖的区域和惠及的农民人数。积极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安排相应资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一批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以及在国际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品牌。启动天津市名牌农产品认定工作。 到2008年和2011年,天津市名牌农产品分别达到100个和5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