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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市电力公司关于推进我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市电力公司关于推进我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07〕96号)


有农业的区和各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农委、市电力公司《关于推进我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推进我市新农村电气化
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7〕22号)精神,积极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与改造工程,不断提高我市农村电气化发展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新农村电气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着力解决农网规划相对滞后、农网发展相对缓慢、供电能力不足和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不断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对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繁荣起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机遇,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以构建“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新农村电气化发展格局为方向,以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提升农电服务质量、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营造和谐供电环境为工作重点,以造就专业化高素质的农电队伍为保障,全面提高我市农村电气化整体水平。
  (二)建设目标:2008年,高标准完成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全面完成滨海新区城市化建设的配套电气化建设与改造,率先实现新农村电气化;完成150个文明生态村的电气化改造。到2011年,完成咸水沽、杨柳青、杨村、芦台、宝坻、蓟县、静海、京津、团泊9个新城的配套电气化建设与改造;有农业的街道、30个中心镇、70个一般镇基本实现新农村电气化;完成450个文明生态村的电气化改造。到2020年,全面实现我市新农村电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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