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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科委关于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称问题的批复>的意见(试行)并进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第四批废止不再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1年11月22日 实施日期:1991年11月22日)废止(原因: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科委关于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称问题的批复〉的意见(试行)并进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981年5月28日 [81]市劳培字第130号)


  现将国家劳动总局【81】劳培字25号、国务院科技干部局【81】国科干字138号《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称问题的批复〉的意见(试行)"并进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和科技干部局的要求,我们先在首钢公司技校、北京服装技校、北京制药厂技校三所学校进行试行。试点工作争取在今年暑假前结束。全面开展技工学校教师职称的评定工作,计划在暑假后进行。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届时将另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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