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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展改革委关于组建陕西省力学量传感器及系统集成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陕西发展改革委关于组建陕西省力学量传感器及系统集成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陕发改高技〔2008〕10号)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
  你单位《关于申报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的请示》(院经[8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四十四所(陕西电器研究所)组建陕西省力学量传感器及系统集成工程研究中心。
  二、工程研究中心应以开展力敏传感器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工程化研究为目标,加强与相关技术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力争在力学量传感器与新一代固态传感器微结构制造、多变量复合传感器、智能传感器和网络传感器、开发通用过程控制器等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项目建设地点为西安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建设期三年。
  三、工程研究中心建成后应努力争取国家、地方有关部门或相关企业委托的科研课题,解决行业中的重大工程技术问题,不断提高技术和成果对外转移的比例,为行业培养和输送更多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中心的收入来源主要通过技术服务和科研成果转让获得。
  四、工程研究中心在组建过程中,要围绕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宗旨,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以及量化的考核目标,以促使中心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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