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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发布技工学校几个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失效]

  6.重点组织文化理论课程的统一考试,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一次,每次只限一门课程,并尽可能与期中考试结合。
  7.适当参加教研组的会议,并给以指导。
  8.注意检查学生的自习情况和教师辅导情况,抽查学生课外作业完成情况。
  9.每个学期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生活辅导工作。
  10.每个学季听取一次体育教师和医务部门的汇报,了解学生体育锻炼情况和卫生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1.采取其他方法深入教师和学生中去,了解情况。
  四、主管教学的部门(教务处,科、实习厂等)通过以下方式检查教学工作:
  1.教务负责人要仔细审查生产实习计划和各门课授课进度计划,了解进度快慢、有无复习、巩固时间、是否符合大纲要求等,将审查意见连同计划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2.教务负责人至少每两周重点检查一个教研组内每个教师的课时(课日)授课计划一次。并在教研组会议上提出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在检查时注意每个教师认真备课的程度,教材内容的选择、深度和广度是否适宜,工件的选择和准备工作如何。
  3.教务负责人审批各教研组的工作计划,每个学季至少参加每个教研组的活动一次。经常听取各教研组长的汇报。
  4.教务负责人每月至少听课八节或实习课四次,如学生在校外实习,应经常深入所在企业或施工现场。教务员和学生管理人员也应经常听课和深入现场。
  5.根据教学(生产实习)考查簿,每月或每学季统计分析一次学生平时考察成绩、出缺席情况,同时分析教师执行教学进度计划情况,将统计、分析结果报告主管校长。每个学期,根据学生考试和总评结果,进度统计、分析,找出学生成绩好坏原因,向校长做一次书面报告。考试和总评成绩应按班公布。
  6.每学期末要组织检查学生操行评定工作,了解各班主任(辅导员)掌握评定标准是否正确、一致,操作评语是否恰当,将检查情况报告主管校长。
  7.经常检查学生完成作业和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注意发现各教师留作业的分量是否适宜。
  8.教务负责人、教务员、学生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都应经常深入课堂检查学生自习情况和了解教师辅导工作。
  五、学校的校务会议要定期听取教学工作的报告,讨论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本制度,各校在每个学期开始应制定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检查计划,经校务会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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