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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三年促变绿地佛山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快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

  完善现有的26个森林公园、1个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森林景观改造。新规划3个森林公园,其中:南海区1个,三水区1个,高明区1个。新规划1个自然保护区(三水区)。

  (五)抓好林网、村庄绿化建设

  因地制宜在道路、围堤、沟渠、塘基等两侧营造防护林带,提高防护功能。三年目标新建林网林带1710亩。其中:顺德区975亩,南海区390亩,三水区345亩,形成布局合理,防护效能好的林网体系。

  村庄绿化重点建设村后风水林、环村防护林,充分利用村前屋后的零星土地进行绿化,提高林木覆盖率,改善人居环境。全市改造新增村庄四旁绿化面积12000亩,其中:顺德区2100亩,南海区3900亩,三水区3500亩,高明区2500亩。

  (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要加强林地管理。按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对林地征占用实行总量控制,全市年使用限额控制在5000亩以内,严格规范林地使用审批制度,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二要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杜绝各类乱砍滥伐现象发生。三要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山火发生。四要切实做好我市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和测报工作。五要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野外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

  (七)建立生态建设科技体系

  围绕生态建设要求加强林业科技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兴林力度,加强优良乡土树种选育、地带性森林群落恢复、生态工程和城市森林建设等技术研究,加快城市林业优良树种的推广工作,把市林科所筛选培育的抗污染、抗山火、抗病虫害能力强的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作为生态公益林和城市绿化的骨干树种加予推广应用。

  (八)全面完成关闭采石场复绿工作

  对省道、国道、高速公路和河流两侧可视范围内,属禁采区的采石场,实行重点复绿;对已关闭多年,非省道、国道、高速公路和河流两侧可视范围内,非禁采区的采石场,以人工促进自然复绿为主,全面完成关闭采石场复绿工作。其中,三水区的乐塘、飞鹰、力丰、宏业、金沙、东董、董甫,高明区的白石坑、利村、塘花10个重点复绿石场,要认真按照《佛山市采石场整治和复绿工作方案》,加大复绿资金的投入,采取人工撒播和局部种树促进自然复绿等形式,对石场陡壁削坡减载,实行分台阶整治复绿。三水区7个重点复绿石场的植树复绿任务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高明区3个重点复绿石场的植树复绿任务要在2008年底完成。

  林业建设任务投资概算为4.19亿元(详见附表7 林业建设任务投资概算表,附表8 各区和市直单位林业建设任务投资概算表)。

第三部分 实现目标措施

  一、统一思想,振奋精神

  环境是生产力,优美的环境将赢得强劲的竞争力发展后劲;环境是民生工程,优美的环境能提升广大市民的生活质素。抓好环境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三年促变,绿地佛山”工作是我市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绿化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佛山城市建设一个主攻方向和突破口。道路建设及其绿化、美化、净化是佛山在新一轮城市发展、经济发展和生态构建中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组团式城市、增强城市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更是广大市民提高生活素质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深对“三年促变,绿地佛山”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把环境搞好,把种树作为一个伟大的事业来做,把我市绿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领导重视,部门协调

  “三年促变,绿地佛山”任务重,项目多,各级政府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加强领导,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市委、市政府明确目标任务后,发改、规划、国土、建设、园林、交通、水利、农林、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充分协调,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各个环节运行顺畅,促变工作卓有成效。

  要集中精力,抓住主要矛盾,打好歼灭战,促变工作近期显效。特别要抓住一环、广佛道路衔接口、各组团间镇(街)间道路、各城区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改造提升、交通廊道两旁绿化和立交桥、跨线桥、人行天桥的立体绿化建设。各区重点抓好一到两条道路的绿化景观建设,同时也可以开展示范性滨水区绿化改造,以此带其他园林绿化建设。

  三、健全机构,组织落实

  (一)健全各级绿化委员会。在市绿化委员会领导下,设立专家组,聘请专家指导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水平。建立健全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确保全市义务植树工作正常运转。

  (二)根据当前我市管理的实际,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挂“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牌子,履行全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职责。为加强各镇(街道办)的绿化监督和管理,各镇(街道办)要明确园林绿化的管理部门。各区要将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从中心城区延伸到各镇(街道办),做到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三)随着市场化不断深入,建议加强园林绿化科研机构(队伍)建设,成立市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充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承担园林绿化的科研、专业指导、咨询等职能,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科研和管养水平。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工程和绿地管养监督机制,设立园林绿化工程和绿地管养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研究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加强我市的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管养质量监督,确保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管养质量。编制《佛山市城市绿化应用植物规划》、《佛山市道路绿化树种指引》等,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引导园林绿化苗木生产,提高树种应用的科学性和城市绿化质量,展现南亚热带地带性植物景观特色。

  四、规划先行,依法行政

  (一)2007年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调整,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要完成各区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组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二)根据全市绿地系统规划进一步深化、细化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生态廊道、环城绿带、防护绿地、滨水绿地、河涌整治、历史文化区环境保护、游憩系统以及绿地系统防灾等规划,并与城镇体系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河涌整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规划等相统一、相衔接、相配合。

  编制具体的年度建设计划,作为近期工作依据和具体工作任务,并分解、落实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做到“规划明确、项目明确、责任明确、进度明确”。

  (三)各类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在规划编制中,建成区绿地率新区不低于35%,旧城区不低于30%。重要区域要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安排配置绿化用地,其绿地率指标应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建设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的规定执行。

  新建、扩建城市道路必须符合《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城市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20%;次干道绿化面积所占比例不得低于15%。城市道路绿地规划与设计要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进行规划和设计。道路绿地率符合下列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四)严格执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绿线对现状绿地来说,它是一条保护线,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对规划绿地来说,它是一条控制线,绿线范围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做好我市绿线划定工作,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绿色图章制度”是指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核、验收的制度,也是保证绿线管理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落实“绿色图章”制度,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实行两个必须:第一,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前,必须先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其附属绿化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未经审核的项目,规划管理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第二,项目绿化工程竣工后,必须经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绿化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规划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五、资金落实,政策扶持

  (一)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多方筹措资金,园林绿化投资多元化,动员、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园林绿化建设。

  (二)按照《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和《佛山市2006-2010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应从地方财政总支出中安排不低于百分之一的资金,用于造林、育林、护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业科技教育。

  (三)市、区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年度计划将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保证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四)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估价标准》,在财政收入中确定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经费以及科研经费的适当比例。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经费应随绿地增加相应增加。

  (五)旧城区绿化覆盖率不高,应制定旧房天台绿化扶持政策,研究解决建设、维护、使用等问题,从资金、技术上予以支持,大力推广天台绿化。公有房产要率先进行天面绿化。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的屋顶花园,要与主体建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交付使用。

  六、加强督促,确保成效

  属地负责,属地实施,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年度绿化美化任务,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三年促变,绿地佛山”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当年责任目标考核不达标,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不能评为优秀。

  七、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大张旗鼓地开展绿化宣传活动,加大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佛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佛山市林业生态发展规划》的宣传力度,及时对全民植树、绿化美化佛山系列活动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倡导“我为佛山添点绿”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绿化佛山、美化家园”的意识和生态意识,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表:1.广佛主要道路衔接口绿化工作计划表

  2.近期建设道路绿化工作计划表

  3.2007年在建及计划建设重点道路绿化一览表

  4.2007年示范路建设计划表

  5.“2+5”组团公园绿地建设工作计划表

  6.其他绿化项目工作计划表

  7.林业建设任务投资概算表

  8.各区和市直单位林业建设任务投资概算表

  附表1

广佛主要道路衔接口绿化工作计划表


┌───┬─────────┬────┬──────┬───────┬────────┐
│ 序号 │  衔接口名称  │实施时间│道路性质分类│  所在区域  │绿地面积(平方米│
│   │         │    │      │       │    )    │
├───┼─────────┼────┼──────┼───────┼────────┤
│1   │ 国街线(支一) │ 2007年 │  主干路  │  三水区  │   29700   │
│   │         │    │      │       │        │
├───┼─────────┤    ├──────┼───────┼────────┤
│2   │ 三花公路(横一) │    │  快速路  │  三水区  │   100800   │
│   │         │    │      │       │        │
├───┼─────────┤    ├──────┼───────┼────────┤
│3   │   广和公路   │    │  快速路  │  南海区  │   28800   │
│   │         │    │      │       │        │
├───┼─────────┤    ├──────┼───────┼────────┤
│4   │   广佛公路   │    │  主干路  │  南海区  │   81000   │
│   │         │    │      │       │        │
├───┼─────────┤    ├──────┼───────┼────────┤
│5   │   海八路   │    │  快速路  │  南海区  │   129150   │
│   │         │    │      │       │        │
├───┼─────────┤    ├──────┼───────┼────────┤
│6   │   永安路   │    │  主干路  │  南海区  │   5000   │
│   │         │    │      │       │        │
├───┼─────────┤    ├──────┼───────┼────────┤
│7   │ G105(顺德大道) │    │  主干路  │  顺德区  │   45000   │
│   │         │    │      │       │        │
├───┼─────────┤    ├──────┼───────┼────────┤
│8   │龙洲路(三善大桥)│    │  快速路  │  顺德区  │   28800   │
│   │         │    │      │       │        │
├───┼─────────┤    ├──────┼───────┼────────┤
│9   │   顺番公路   │    │  快速路  │  顺德区  │   81900   │
│   │         │    │      │       │        │
├───┼─────────┤    ├──────┼───────┼────────┤
│2007年│    --     │    │  --   │   --    │   530150   │
│合计 │         │    │      │       │        │
├───┼─────────┼────┼──────┼───────┼────────┤
│10  │   桂和公路   │ 2008年 │  快速路  │  南海区  │按六级道路绿化标│
│   │         │    │      │       │准及其它相关因素│
├───┼─────────┤    ├──────┼───────┤适时确定    │
│11  │ 碧江大桥规划路 │    │  主干路  │  南海区  │        │
│   │         │    │      │       │        │
├───┼─────────┤    ├──────┼───────┤        │
│12  │   建设大道   │    │  快速路  │  南海区  │        │
│   │         │    │      │       │        │
├───┼─────────┤    ├──────┼───────┤        │
│13  │联桂路(广佛二线)│    │  快速路  │  南海区  │        │
│   │         │    │      │       │        │
├───┼─────────┤    ├──────┼───────┤        │
│14  │   穗盐路   │    │  主干路  │  南海区  │        │
│   │         │    │      │       │        │
├───┼─────────┤    ├──────┼───────┤        │
│15  │   里横路   │    │  主干路  │  南海区  │        │
│   │         │    │      │       │        │
├───┼─────────┤    ├──────┼───────┤        │
│16  │   广佛高速   │    │ 高速公路 │  南海区  │        │
│   │         │    │      │       │        │
├───┼─────────┤    ├──────┼───────┤        │
│17  │疏港路(平南高速)│    │ 高速公路 │  南海区  │        │
│   │         │    │      │       │        │
├───┼─────────┤    ├──────┼───────┤        │
│18  │   文登公路   │    │  主干路  │  顺德区  │        │
│   │         │    │      │       │        │
├───┼─────────┤    ├──────┼───────┤        │
│19  │  工业园一路  │    │  主干路  │  顺德区  │        │
│   │         │    │      │       │        │
├───┼─────────┤    ├──────┼───────┤        │
│20  │  广珠西线高速  │    │ 高速公路 │  顺德区  │        │
│   │         │    │      │       │        │
├───┼─────────┤    ├──────┼───────┤        │
│21  │   广肇高速   │    │ 高速公路 │  三水区  │        │
│   │         │    │      │       │        │
├───┼─────────┼────┼──────┼───────┤        │
│22  │   广明高速   │2009年 │ 高速公路 │ 按选线方案 │        │
│   │         │    │      │       │        │
├───┼─────────┤    ├──────┼───────┤        │
│23  │南北五线(一环西线│    │  快速路  │  南海区  │        │
│   │   南延)   │    │      │       │        │
├───┼─────────┤    ├──────┼───────┤        │
│24  │   横九路   │    │  快速路  │  顺德区  │        │
│   │         │    │      │       │        │
├───┼─────────┤    ├──────┼───────┤        │
│25  │   和平公路   │    │  快速路  │  南海区  │        │
│   │         │    │      │       │        │
├───┼─────────┤    ├──────┼───────┤        │
│26  │  官和路东延线  │    │  主干路  │  南海区  │        │
│   │         │    │      │       │        │
├───┼─────────┤    ├──────┼───────┤        │
│27  │   东新公路   │    │ 高速公路 │  顺德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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