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三)加强标准实施和技术推广(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农林技术推广中心)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以向农民提供生产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民生产优质安全农产品为工作重点,加强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推广合理、规范施用农业投入品,推广低毒、低危害替代产品,培训无公害科学种养及病虫害防治方法,提高生产者安全生产意识和观念,降低农业生产对农产品质量及农业环境造成的危害。在示范区内,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市场、管理等综合服务,做好信息沟通与产销对接,积极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流通大户牵头带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实行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品牌标识、统一销售、分户管理,通过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让更多的农民掌握相关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促进农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四)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责任部门:市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格局。在生产过程中,要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单位、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和ISO9000、ISO14000等体系认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产品认证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为重点,制定申报计划和工作方案,并举办认证申报工作培训班,加强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基地进行认证,力争到2010年全市产地认定面积累计突破4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数量累计达到250个。同时,积极鼓励建立产地市场、配送中心、专营店和连锁经营,扩大优质农产品市场营销,推动社会对“三品”农产品的认同,提高企业认证效益。加快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和创建农产品品牌,为优势特色农产品提供进入市场的“身份证”和“通行证”,全面提高我市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认知度。

  (五)深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农业局、经贸局、环保局)

  各地要鼓励农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品种、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和质量等级等信息。坚持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行包装标识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要首先实行产品包装标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农产品要努力实行包装标识上市;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要积极推行包装标识制度。依法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假冒标识行为,切实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工商、农业、质监、卫生、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指导生产,保障消费。在各市场、超市等建立并严格实施产品入市查验、质量监测、不合格产品处理等制度,对入市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责令退出市场,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配备专门质量监管员,建立质量监管制度,确保标准化生产、规范化交易。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