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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农业局、财政局)

  各地要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把现代农业生态园区建设与标准化示范区创建结合起来,高标准、高要求规划,变土地分散经营为集中适度规模经营。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在示范区内按照“公司+基地+标准”的模式,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形成示范效应,辐射带动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展开,实现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有机结合。规划要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优势产品的特点,选择一批有基础、有条件、有特色的农业项目。重点建设市现代农业生态园区、无公害生产基地、大型农业产业基地以及申报国家、省示范区的项目;具备按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条件,有利于形成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输、销售一体化发展的项目;促进农业基础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引导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项目。争取“十一五”期末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30个,真正做到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标准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

  各级政府要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领导,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推进政策。区、镇(街)政府(办事处)是引导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主体,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相关单位的职责,确保至2010年实现创建2~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目标。

  (二)加快地方农业标准制订步伐(责任部门:市农业局、质监局)

  在贯彻实施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并完善配套。不断扩大我市优势主导农产品标准研究与制定力度,梳理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动植物疫病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逐步从单纯的生产操作标准,延伸到产地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种苗生产标准、投入品质量和加工流通标准等多方位的系列标准,力争3年内初步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区地方标准相配套,产品标准、生产标准相衔接,主导产业、主要产品、名特优产品门类齐全的佛山市农业标准体系,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各环节都有相应的标准可遵循。全市60%以上的主导农产品要按标准组织生产,其中现行或新建的标准化示范区、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要全部实现按无公害生产标准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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