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控制地带:
不划定。
十四、天坛、先农坛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帝
(一)保护范围:
1.天坛:内坛全部;外坛西、北、东部;外坛墙以内,东部南端至中山公园管理处所属花圃南界,西部南端至药检所北墙。
神乐署从建筑南、西、北各向外二十米,南北线向东延长接至天坛内坛墙之间。
2.先农坛:育才学校的使用范围,包括神仓、太岁殿、神厨。
神仓东三层简易楼。
一三七中的使用范围。
庆成宫及庆成宫腰墙与南墙向东、西延长线之间。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1.先农坛保护范围外西侧二十米以内,南、北与保护范围齐。
2.庆成宫保护范围外东侧十米,北侧二十米以内。庆成宫与育才学校围墙之间。
3.庆成宫南体委北院(南与育才学校南墙齐)。
Ⅳ类:
1.东至南、北岗子街,南至滨河,西至天坛东路、崇文门外大街,北至广渠门内大街。
2.东至崇文门外大街,南至天坛路,西至前门大街,北至珠市口东大街。
3.东至蒲黄榆路,南至距圜丘九百米处,西与天坛内坛西墙齐,北至滨河铁路。
4.庆成宫Ⅱ类地带外东北地区。东至先农坛路,北至规划红线。
5.东至先农坛路,南至规划红线,西至Ⅱ类地带外五十米处,北至保护范围及Ⅱ类地带。西北角至白纸坊路规划红线。
V类:
1.天坛保护范围以外,东至天坛东路,南至滨河路,西至永定门内大街,北至天坛路。
此范围内除永定门内大街,按中轴线统一规划建设,不宜建高层建筑外,其他地区,除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可适当增加一些平房外,应严格控制不得再建房。现有单位外迁后的用地,应改为绿地。
2.圜丘南九百五十米至一千三百米之间,东至蒲黄榆路,西与天坛内坛西墙齐。
此范围内自北向南建筑高度不得高于二十七米至三十米。
3.东至铁路及幸福大街,南至龙潭路,西至南、北岗子街,北至广渠门内大街。此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高于三十米。
4.先农坛Ⅳ类地带以东至太平街规划红线,南至永定门西街,北至白纸坊路规划红线。
此地带内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十八米,并要严格控制工业建筑的添建与扩建。
规划绿地:
天坛以南的南护城河与铁路之间为规划道路和规划绿地。
十五、金中都太液池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
东至广外南街规划红线,南至南马连道路规划红线,西至围墙,北至青年湖游泳池北墙(包括宣武区体委全部用地范围)。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Ⅳ类:
1.保护范围北一百米以内。
2.在南马连道路以南第一排建筑。
十六、西黄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
东至寺墙外墙,南至规划红线,西、北至寺围墙。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西、北两侧保护范围以外二十米以内。
Ⅲ类:
东至国防科委距黄寺第二行宿舍楼东山墙,南、西均至规划红线,北至距后罩房外一百米处(除保护范围及Ⅰ类地带以外)。
十七、觉生寺(大钟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
东至大钟寺保管所与食品厂东墙,南至规划红线,西至距西配殿西墙外三十八米处,北至食品厂北墙。
(二)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