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类:
1.东至古观象台Ⅰ类地带及停车场,南北至规划红线,西至支路西侧规划红线以西四十米处。
2.西、北至古观象台停车场,东、南至规划红线。
3.建国门南路规划红线与北京站东路规划红线的交点和北京城东南角楼保护范围东北角的连线以西一百米以内。
4.自北京城东南角楼最西点以西二百米以内,东至保护范围及I类地带,南至规划红线,北至铁路。
V类:建国门南路东侧规划红线以东六十米,建国门外大街南侧规划红线以南一百一十米以南,不得建高于三十米的建筑。
六、法源寺、牛街礼拜寺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
1.法源寺及西侧门诊部的使用范围。
2.牛街礼拜寺的使用范围。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1.法源寺保护范围外,东、南至公共通道,西十米,北二十五米以内。
2.牛街礼拜寺保护范围外,东四十米、南、北距寺中线各五十米以内,西至规划红线。
Ⅲ类:
1.法源寺东侧公共通道以东四十米以内,南至规划红线,北与Ⅰ类地带齐。
2.法源寺南至南横西街规划红线,东至公共通道,西距寺中线一百一十米。
Ⅳ类:
东至距法源寺中线以东二百八十米,南至南横西街规划红线,西至牛街规划红线以西七十米,北距法源寺保护范围一百六十米以内(除道路、保护范围、Ⅰ、Ⅲ类地带、规划绿地等以外)。
V类:
南横西街规划红线南三十米宽,不得建超过三十米高的建筑。
规划绿地:
东至法源寺保护范围及Ⅰ类地带,南至公共通道,西至距寺中线一百一十米以内,北与Ⅰ类地带齐。
七、白云观、天宁寺塔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
1.白云观:包括白云观的使用范围,大斋堂东至平房东端,南至平房南墙,及距罗公塔南十五米,北至滨河路规划红线。
2.天宁寺塔:东、南、西均以寺院墙为界,北至距天宁寺塔中心五十五米以内。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1.东至白云观保护范围,南至公共通道,西至白云路规划红线,北至第二热电厂泵房墙。
2.白云观保护范围以东十米以内。
3.天宁寺塔保护范围以外,东、西、北三面十米、南三十五米以内。
Ⅱ类:
1.第二热电厂水泵房范围内。
2.白云观照壁南二十五米处至五层楼北墙,东至公共通道,西到白云路规划红线。
Ⅲ类:
1.东至白云路规划红线,南至莲花池东路规划红线,西至U型三层楼西山墙,北至滨河路规划红线。
2.白云观南Ⅲ类地带以南至莲花池东路规划红线。
3.天宁寺路规划红线以东六十米以内,南至莲花池东路规划红线,西至规划绿地及公共通道,北至滨河路规划红线。
4.东至滨河路规划红线,南至公共通道,西至白云路规划红线,北至莲花池东路规划红线以内(除保护范围、Ⅰ类地带、规划绿地及道路等)。
Ⅳ类:
天宁寺路东Ⅳ类地带以东至规划红线,南至莲花池东路规划红线,北至滨河路规划红线。建筑高度不得高于三十米。
规划绿地:
1.白云观院墙东侧八十五米以内,南至公共通道,北至滨河路。
2.平行天宁寺中线,东西各八十米,南距山门三十五米,北至塔东公共通道北第四栋宿舍南墙(除保护范围、Ⅰ类地带等)。
八、毛主席故居、北京大学红楼(包括民主广场)、宣仁庙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