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高技术企业融资方法方式。设立市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产权(包括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荐和协助有实力、成长性强的高技术企业向国家申请发行企业债券,或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募集发展资金。按照国家
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订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大力支持企业向国家申报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向省争取配套资金,争取更多的产业技术研发资金投向潮州。
(六)优化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促进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贯彻落实《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潮发[2004]39号), 积极宣传省“十一五”期间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落实知识资本化和资本人格化的激励政策,完善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相关政策,使成果主要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通过创造性劳动获取个人股份。各行各业都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措施,奖励在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保护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
(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工作体系,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市财政每年拨出专款,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我市单位和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支持我市重点行业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登记和维权。建立市级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制定专利奖励办法。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及保护工作力度,提升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对有核心专利技术的企业和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企业给予支持。建立针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分类指导和服务机制。培育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高我市高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专利管理机构和专利代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熟悉法律和国际规则的专利管理人才。
(八)扩大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根据我市科技发展需要,制定技术引进与合作交流规划,重点引进对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有推动作用的技术、人才和经验。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技术等方面集聚的优势,引导、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难题攻关,不断提高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大力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国际化项目,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发挥企业在对外科技合作中重要作用。建立科技顾问活动制度,安排专项资金作为交流的各项费用,对被市政府聘请为科技顾问的专家、学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活动形式进行科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