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调整在职人员“劳教、强劳”期间生活费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第四批废止不再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1年11月22日 实施日期:1991年11月22日)废止(原因: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调整在职人员“劳教、强劳”期间生活费的通知
(1979年11月1日 〔79〕市劳资字第226号)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调整在职人员劳教、强劳期间生活费的通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