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农村市级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延安市新农村市级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延安市新农村市级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稳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延安市新农村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市确定13个试点村,每个县区一个,即:宝塔区河庄坪镇井家湾村,黄陵县隆坊镇上官村,洛川县杨舒乡太月村,富县交道镇白家村,黄龙县三岔乡梁家山村,宜川县秋林镇显头村,甘泉县道镇麻子街村,延长县黑家堡镇杨家湾村,延川县文安驿镇上驿村,子长县马家砭镇马家砭村,安塞县沿河湾镇碟子沟村,志丹县顺宁镇保娃沟门村,吴起县吴仓堡乡丈方台村。13个试点村共有农户2090户,8790人。按产业发展划分为苹果(4个)、综合(4个)、三产(3个)、种植(2个)四种模式;按村庄住宅模式划分为新建型(3个)、改造型(3个)、混合型(7个)三种模式;按地形地貌划分为川道村(8个)、塬面村(4个)、拐沟村(1个)三种模式;按农民人均纯收划分为4000元以上(3个)、3000元-4000元(4个)、3000元以下(6个)三种类型;按村庄人口数量划分为1000人以上(1个)、600-1000人(5个)、600人以下(7个)。
二、基本思路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以培育壮大支柱产业为目标,以农村卫生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主管理为重点,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努力建设一个产业兴旺、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具有延安特色的新农村,带动全市新农村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试点村建设的原则是: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量力而行,杜绝欠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