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苹果蠹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延政办发〔2007〕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确保苹果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我市苹果蠹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苹果蠹蛾防控工作
苹果蠹蛾是全国检疫性有害生物,是危害苹果生产的两大害虫之一,倍受国际关注。该疫情一旦发生,不仅降低果品的产量和品质,而且将严重影响果品的外销。目前,甘肃和新疆的部分地方已有疫情发生,引起了国家农业部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苹果是我市农业主导产业,防止苹果蠹蛾疫情传入我市,是保障我市苹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站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广大农民利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延安、富裕延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苹果蠹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果业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周密安排,科学防控,确保苹果蠹蛾防控工作取得成效。
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苹果蠹蛾防控工作
(一)以阻截为重点,严防疫情传入。经省政府同意,我市富县设立了苹果有害生物临时检查站。临时检查站由农业、公安、交通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共同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站要明确人员,明确职责,坚持24小时值班。特别对从新疆、甘肃进入我市的果品,要按照省上制定的《临时性苹果蠹蛾检查站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处理。要规范苹果有害生物临时检查站路检登记行为,明确路检登记内容,认真对所检查果品及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并做为档案备查。路检登记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登记表格按省植保站统一制定式样,认真如实填写。
(二)加强疫情调查,做好监测工作。近期,各县区要切实做好本辖区疫情调查监测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年4月上旬至9月下旬,进行监测,5月至8月开展调查。调查结果要实行严格的报告和保密制度,并以县区为单位直接向市苹果蠹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加强非疫区项目建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已批准我市5个县区实施苹果非疫区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建成的要抓紧验收,投入使用,开展工作;正在建设的,要抓紧进度,力争早日建成;尚未开工的,要尽早开工,资金配套尚未到位的,要及时配套,支持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