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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镇企业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镇企业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做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统计工作,建立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基本名录及数据库信息服务系统,经市政府同意,将市乡镇企业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延安市乡镇企业局)

  按照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做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新统计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的重要职能。新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对于规范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活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体系,加强统计调查和动态监测,提高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科学性,为分析形势、制定政策、考核绩效提供正确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要把实施新统计制度作为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统计队伍素质

  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2007年度统计年报和2008年统计定期报表,要按照新统计制度规定的表式汇总编制和逐级上报。各县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新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完成统计调查任务。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级统计人员学习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原理、财税常识、新报表编制方法等基础内容,掌握统计报表软件及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作,推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统计工作质量。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新统计制度,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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