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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整组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方案

  人防专业队伍是战时城市防空和平时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是城市民兵的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规定》以及“关于军事斗争应急准备的有关要求”,针对现代高技术战争和未来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需要,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工作,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依据,以战时城市防空袭斗争和平时抢险救灾为牵引,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训练有素、装备良好的人防专业队伍,不断提高我市人防专业队伍逐行防空袭斗争和抢险救灾任务的能力。

  二、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原则和要求

  人防专业队伍纳入民兵组织范围,按照统一整组,归口建设、归口管理、归口使用的原则,平时按城市市区人口总数的1‰至3‰组建,战时根据防空袭斗争的需要,扩编5至10倍。人防专业队伍人员应符合城市民兵条件(18--40岁),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对个别专业、或者具备特殊技能的一些专业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5岁。人防专业队伍人员,不得与民兵、预备役人员交叉重叠。

  延安市人防专业队伍,按市、单位(街道办和重要厂矿、企业)两级组建。市级人防专业队伍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治安、伪装设障,信息防护等九个专业种类。平时编制660人,战时扩编至3300人,分别由下列部门或单位负责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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