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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安〔2007〕13号)


各市安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和“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日常工作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出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加强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和检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春节前后,民工返乡、学生回家、节日探亲的人流大幅度增加,各级政府特别是经贸、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全力抓好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周密的春运方案。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疲劳、超速驾驶等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上车、上船、登机。要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特别是浮桥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畅通。要重点做好大雾天气的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大雾、大雪天气的监测,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发布大雾、大雪预报、预警信息。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大雾的能见度和路面状况,科学合理地采取限速、限量和封闭措施;浓雾时要根据有关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加大道路巡逻管控力度,防止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沿海各级政府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抓好渔民和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海事、交通、海上搜救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海上遇险船舶的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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