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蚌政〔2007〕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蚌埠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要求,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全省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部署,结合蚌埠教育实际,制定此规划。
一、“十五”全市教育基本概况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市小学由“九五”期间的1307所,撤并调整到1047所,在校学生318924人。普通中学由“九五”期间的186所,增至192所,在校中学生275728人。中小学生总数达594652人。全市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6所,在校生45207人,其中职业高中19所,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大幅上升。全市有民办学校53所,其中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13所,培训教育机构40个。全市有幼儿园90余所,其中政府主办的骨干幼儿园6所。全市特殊教育学校6所,其中,市特殊教育中心1所,三县特教学校各1所,工读学校1所,培智学校1所。全市有高等院校5所,即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医学院、安徽科技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蚌埠学院。
二、 “十五”教育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一)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教育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1.“两基”目标得到进一步巩固。“十五”期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始终把“两基”的巩固提高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定期实施“两基”监测,落实“四长”制,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43%,其中市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79%,全市初中入学率为99.9%,三县初中入学率为96.1%。
2.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进一步完善。一是明确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一破三立”的机制得到完善。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以“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为重点的投入机制。三是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危房改造力度加大,速度加快,累计完成危房改造面积达61.03万平方米,其中D类危房33.79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