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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延政发〔2007〕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延各单位:

  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建设,即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队伍建设、规划和制度建设、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和资金投入机制建设。

  一、突出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防范、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必须要事先制定详实、科学、操作性强的预案,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就是这个道理。预案体系是一个地区在总体预案的框架范围内,根据行业不同特点,由部门、行业分别制定出部门和专门预案,形成以总体预案为龙头,部门和行业预案为支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相互衔接的系列方案。有了这样一个预案体系,如若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就可以在预案的指导下进行有效的应对与处置。目前,全市预案体系建设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一些县区只制定了总体预案,部门和专项预案没有编到位。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总体预案要求,市直部门应该编制专项预案25个,部门预案72个。截至3月底,专项预案只完成11个,部门预案完成18个。县区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进展也不平衡,还有3个县的专项和部门预案没有完成编制任务。二是编制预案的操作性不强。不论是总体预案,还是专项、部门预案,都存在着一级抄一级的现象或繁杂冗长,千篇一律,没有与当地的实际结合起来,具体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三是预案编制中部门的责任没有落实。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制定得不具体。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就会出现由于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不但不能提高现场处置能力,甚至会引发应对处置过程中的许多矛盾问题等现象。四是大多数地方的预案都没有编制预案简本,具体实施起来很不方便。五是预案的学习、宣传以及演练不够。许多地方预案编制完成后就束之高阁,不闻不问,没有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学习和演练。更谈不上对预案进行适时修订。对此,今年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在预案体系建设中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按照总体预案精神,尽快编制完成专项和部门预案。关于预案编制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元月1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还印发了全国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同志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一文,希望各县区、各部门能按《通知》以及刘铁民同志文章里的要求,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预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在编制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与总体预案的关系。专项、部门预案要在总体预案精神下进行编制,不能脱离总体预案框架,同时,还要突出部门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应对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办法。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与上级业务部门预案的关系。许多县区、市政府部门的专项或部门预案,在编制过程中,不是照抄上级业务部门的预案,就是不顾行业特点,自行编制不符合实际的预案。编制专项和部门预案时,既要符合上级业务部门预案精神,更重要的是要结合本地自然、环境、社会等实际进行编制。三是正确处理好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关系。防范、应对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不单单是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任务,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各行业、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专项和部门预案编制过程中,既要突出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明确本部门、本行业的职责任务,同时也要与相关行业、部门做好衔接,避免出现职责过于集中或责任分工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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