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急救援方面。建立地方政府与长庆油田联动应急救援机制,地方和企业一旦发生险情,当地政府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全力做好组织协调和人、财、物等供应保障工作。石油企业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设备等优势,积极投入抢险救援,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六)生产生活基地建设方面。市、县区政府和部门对长庆油田各类生产生活设施建设项目,要在项目选址、征地拆迁、申报审批、手续办理中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市、县区政府权限范围内的各种规费要予以适当减免。
(七)公用设施供应保障方面。市、县区政府要围绕长庆油田生产、生活基地建设和发展需要,切实搞好水、电、路、市场等配套设施和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靠的供应、服务保障。尤其在油田员工子女入托、上学方面,各县区政府要给予积极帮助,同等对待,不得另外收费或附加其他条件。
(八)环境保护方面。市、县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督促石油企业分批次关闭水源保护区内油井设施,严防水源污染。制定和完善清洁文明井场建设标准。石油企业要积极开展清洁文明井场建设,切实搞好油区污水、污泥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逐步推行企业出资、当地政府组织实施的办法,加快油区井场、道路绿化建设,有效保护和恢复植被,全面提升油区环境质量。市、县区环保部门要从地方石油企业征收的排污费中划出一定比例返还企业,用于治理污染、环境补偿和环保项目建设。
(九)油区治安方面。市、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油区和油气管道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形成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油田生产秩序、爱护油田设施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盗贩原油、非法收购原油、破坏油田生产、运输设施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县乡政府监管责任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涉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土炼油。高度重视石油企业之间的资源纠纷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十)油气管线管护方面。进一步完善原油运输管理办法,加强原油运输管理,管住流向,防止原油非法外流。认真实施全市原油管道运输总体规划,积极支持石油企业加快建设主干线和原油集输站,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原油运输管输化。加强油气管道安全管护,坚决拆除占压油气管道的各类违章建筑,杜绝在油气管道上新建各类违章建筑,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行油气管道乡村巡查管护制度,采取分段包干到村到人的办法,加强巡查监管,严防泄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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