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开展“两提高一降低”主题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环节:
(一)抓领导,明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主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抓紧制定“两提高一降低”主题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表率。各县、市、区要按省里的要求,在年内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抓教育,强素质。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两提高一降低”主题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大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力度,从整体上提高每一位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广大机关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办事讲效率、工作讲质量、行政讲成本的意识,用心尽责,争创一流业绩。
(三)抓监督,促落实。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继续将机关效能建设纳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的工作内容,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效能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通过行风热线、民主恳谈、网上对话、政风行风评议等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效能建设的积极性。市、县两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要充分利用96178效能投诉热线、电子信箱和效能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受理各类效能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对重大效能投诉件要从严从快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明查暗访、发督察通知书、督察情况通报等形式,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为“两提高一降低”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纪律保证。
(四)抓制度,见长效。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进一步查找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科技促建为手段,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完善干部绩效考评机制。法制部门要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审计部门要制定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规定。国资委要出台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有关规定。
(五)抓考核,明奖惩。继续将机关效能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的工作考核。各级各部门在开展主题活动中要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建评比人民满意机关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探索建立一套管用、可操作的机关效能考核办法。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按制度规定办事、奢侈浪费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甚至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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