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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富县修编总体规划的批复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富县修编总体规划的批复
(延政发〔2007〕45号)
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富政字〔200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你县对现行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二、
请你县严格按照《
城市规划法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等有关规定机程序,本着适度超前。组织有序,依法实施的原则,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科学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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