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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延安市干部培训学院和西北川公园一期工程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25、水泥地坪:20元-40元/㎡

  26、砖 地 坪:10元-20元/㎡

  27、砖混厕所:100元-150元/㎡

  28、砖木厕所:50元-80元/㎡

  29、简易厕所:100元/个

  30、石 帮 畔:70元-100元/立方米

  31、石 水 渠:40元-60元/立方米

  32、石 拱 桥:80元-120元/立方米

  33、砖混蓄水池:100元/立方米

  34、太阳能热水器:180元/套

  35、土 暖 气:1000元-1500元/户

  36、PVC管:5元-8元/m

  37、空  调:350元/台

  38、砖混大门:500元-1000元/付

  39、简易大门:100元/付

  40、砖木照菜房:60元-80元/㎡

  其余未涉及到的附属物补偿标准参照规划区征迁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征迁工作要求

  1、中国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和西北川公园一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本次涉及的集体、个人要顾全大局,自觉遵守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支持配合征迁工作。

  2、被征地村组及个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签订征迁补偿协议,不能按时清理地上附属物,造成建设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凡在征迁范围内有土地租赁关系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解除租赁关系,对违法占用、租赁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要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征地村组及个人拒绝受领补偿费的,建设用地单位可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

  5、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被征地村今后的发展建设,对被征地村申请的三产和住宅建设项目要优先审批,并免去市区相关费用;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就业能力,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

  6、对辱骂、殴打征迁工作人员,阻碍征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征迁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本《方案》,尽职尽责,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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