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台市委办发电[2006] 6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五一”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部署,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五一”长假期间是事故易发时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前后的安全工作。要加强领导,制定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未雨绸缪,事前防范。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特点,重点做好五方面的防范工作:一是要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酒吧、车站、码头、建筑工地等场所的火灾事故。二是要加强旅游安全管理。重点防范旅游车船交通事故、游乐设施安全事故、景区道桥安全事故、淹溺事故、探险旅游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三是要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重点防止踩踏事故、建筑物坍塌事故。四是要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建设工程施工、中毒、坍塌等事故。五是要加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船舶载人载客行为,切实保障营运船舶安全航行。
三、严防死守,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对“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精心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认真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市领导和各县、市、区领导要按照分线负责的要求,带领有关部门开展节前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 求,严格落实责任制,防止走过场。特别是对各类商场和超市,要全面检查电线、电器老化情况,并建立 24 小时巡查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具体措施和整改经费。要加强跟踪督促,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