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筹备阶段宣传工作的通知
(台市委办发电[2006]66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将于 2006 年 10 月 15 日在我市举行。省运会是我省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体育赛事。通过举办省运会,不仅推动我市群众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我市竞技体育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而且可以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以来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办好省运会,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广泛参与,需要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做好省运会筹备阶段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以“当好东道主,办好省运会”为主题,大力宣传“全市一致,改革创新,全民参与”的办赛思路和“环境宜人、设施良好、服务优质、成绩出色”的办赛目标;大力宣传十三届省运会各项筹备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情况,动员全市人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省运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承办环境,为各项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对省运会的关心和重视,宣传体育事业对建设“两个社会”的积极推动作用。
2、大力宣传我市承办省运会的重大意义和总体目标,树立“人人都是东道主,我为省运会作贡献”的强烈意识。
3、大力宣传我市努力当好东道主,积极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如场馆建设、市场开发、竞赛组织和城市建设等。
4、大力宣传我市运动员、教练员备战省运会的训练情况及良好的精神风貌。
5、大力宣传对举办省运会给予大力支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营造全民参与、举市办赛的舆论氛围。
6、围绕各项重大活动掀起新闻报道热潮,如宣传省运会会徽、吉祥物、会歌、主题口号、宣传画等;省运会倒计时、火炬传递、体育中心落成等重大活动等。
7、大力宣传“迎省运,创文明城市、树文明新风、做文明市民”活动,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