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业绩取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条件的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可试行奖励股权、期权等多元化分配方式,逐步形成工资报酬与贡献相挂钩的分配机制。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可按年税收贡献增加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经营者奖励,可以将经营管理者的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资本投入,实现持股经营。
2、进一步强化精神激励。加强对新台商精神激励方法和标准的研究,进一步完善优秀新台商奖励机制,组织开展优秀新台商等各项评选表彰活动,对为台州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等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台商给予表彰并相应地给予一定的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吸收新台商进入政府议事咨询机构,不断提高新台商的政治待遇,适当提高优秀新台商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
3、加大对新台商的研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台商研究会的作用,继续抓好新台商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不断总结提炼新台商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实质,探索新台商的成长规律、特色和作用。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辟“新台商”专栏,大力宣传新台商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贡献,大力倡导勇于创新、敢于竞争、锐意进取的新台商精神,形成有利于新台商成长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五)建立完善新台商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新台商的后顾之忧
1、加大对新台商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新台商的合法收入,包括薪金、奖金、股权和其它财产给予法律保护。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新台商的切身利益,对敲诈、报复、伤害、诬陷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台商的生活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等政策,尽快形成有利于各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来台州工作的政策环境。对有益于我市企业发展的高、精、尖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可享受“台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相关待遇;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俱乐部,定期开展活动,举办台州商人大会等系列活动。
3、构建多元化的新台商人才投入机制。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观念。市政府设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新台商的培养、引进和奖励等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投入。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安排专项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建立以政府宏观引导、市场为导向、用人单位为主、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共同承担的新台商队伍开发投入机制。完善政府人才投入资金的管理办法,提高新台商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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