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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台商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3、继续做好与大院名校联办本地 MBA 教育。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著名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在台州设立MBA教学点,对新台商实行本地化MBA教育。大力实施新台商素质提升工程,按照《台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一批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有一定实践经验、年纪轻、学历高、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层管理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和大企业进行学习深造。对列入“53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全部轮训一遍,确定其中100名加以重点培养。同时,加强对一批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培养。
  4、办好新台商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和企业家前来讲学交流,通过创设中国民营经济论坛、中外名家论坛、企业家沙龙等活动载体,让新台商在更广的范围、更大的领域、更深的层次汲取营养、提高自己。
  (三)建立完善新台商评价约束机制,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
  1、逐步建立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按照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集中的要求,加强对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建设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研究评价体系标准,制定出台规范职业经理人资质论证制度的意见,为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提供科学依据。
  2、逐步建立新台商评价考核体系。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新台商评价机制,突出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标准、构建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完善新台商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制度,对一定规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指规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其中40周岁以下人员限指董事长、总经理),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盈利企业;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全省本行业(大类)前10位,企业在台州有较高的知名度。虽然没有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具备一定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3、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台商约束机制。强化产权约束,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形成不同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的相互制衡机制,健全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强化市场约束,委托中介机构对经营管理人才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职业信誉记录,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誉状况与出资人选人用人相结合。依据相关法律,建立相应的监督措施,发挥新闻媒体和有关组织的监督作用,从外部规范新台商行为,保证新台商的自我规范、健康成长。
  (四)建立完善新台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新台商的创业创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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