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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2007年台州市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2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实施“五险合征”,实现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建立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根据困难群众致贫、致困的不同情况,发挥好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地税)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改办参与)关心弱势群体,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低保、五保集中供养制度。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办参与)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不断深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办参与)
  五、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
  23、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制定我市农村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和相关的改革配套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乡镇债务控制化解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在科学界定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乡镇服务水平上有新的突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农办、市民政局参与)
  24、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全面深入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建立三级农民培训网络体系。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坚持以培训与考核、转移就业、农业结构调整和实用技术推广等“三个结合”为原则,率先探索建立有针对性的四大培训制度,对“专业农民”实行技术培训,对“转业农民”实行技能培训,对“务工农民”实行职业资格培训,对“预备农民”实行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市农办牵头,市经委、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与)
  25、推进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实行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城乡“五统一”制度。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等“新三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市、县、乡镇(街道)、居(村、社区)四级互动的就业信息网和服务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真正实现“六到位”。打破地域、身份限制,实现城乡统筹就业。(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农办、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参与)
  26、建立推进“三大合作”机制。加快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村级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新的组织管理模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公平享受集体资产收益。(责任单位:市农办牵头,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地税)局参与)积极创新土地股份合作运行机制,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进一步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市农办、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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