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加快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推进市政体制、公房管理体制和环卫绿化体制改革。整合城市基本设施资源,推进市场化进程。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运作机制。在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领域加快推进特许经营制度试点。(责任单位:市建设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房改办参与)
17、继续抓好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加快未改制企业改制进度;二是抓好已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促进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集体企业、市国资委牵头国有企业,市经委、市贸粮局、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快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18、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构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系,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促进教育公平。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体制,建立义务教育免杂费制度。建立面向困难家庭的专项教育救助制度。建立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优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促进机制。建立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保障机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快各种人才的培养。拓展教育多元投入渠道,大力推进办学体制创新,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探索教育集团模式和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参与)
19、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办医形式多样化,引导和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形成公立医院与民办医院公平竞争的医疗市场格局。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努力遏制“虚高”药价。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服务量化标准,建立高效灵活、监督有力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招管办、市招投标中心参与)
20、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文化大市建设。加快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符合文化单位自身管理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面向市场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盘活文化国有资产。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在政策范围内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境外文化企业及个人参与兴办文化事业、产业。培育文化中介机构和经纪人队伍,搞活文化市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参与)
21、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在实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加快生产经营类、部分社会中介服务类型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步伐。加强监督管理类和社会公益事业单位的优化重组、规范运行。率先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变“以钱养人”为“花钱办事”。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人事局(编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涉及改革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