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2007年台州市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台市委发〔2006〕74号 2006年9月29日)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明两年改革工作至关重要。今年下半年和明年我市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各地各部门务必把改革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总体指导,立足台州实际,以再创体制新优势为目标,以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要突破口,把握改革重点,拓宽改革领域,深化改革内容,把各项改革推向深入,努力消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推进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台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一、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和社会听证、公示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促进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营造政务信息在全社会的公开透明环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市府办牵头,市法制办参与)
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后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政府性项目代建制。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制以及相关配套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3、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加快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推行专家论证,规范审批发布,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发挥规划配置资源的导向作用,坚持以规划带项目,有效增强规划的约束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相关部门参与)
4、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社会事业、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倾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建立行为规范、服务高效、监管有力、协调发展的政府采购运行和监督体系。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逐步引进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特许经营制度。探索采用合同外包、发放服务券等方式,推行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等公共服务社会化,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