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地质灾害发生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咸阳供电局、咸阳电信分公司、咸阳移动公司、咸阳联通公司、咸阳军分区、武警咸阳市支队、咸阳火车站等部门负责同志。
(二)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任务:
主任: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副局长
成员:咸阳军分区、武警咸阳市支队和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联络员办公室设综合联络组、灾情信息组和具体工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2)向各工作组传达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度;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信息和抢险工作信息发布;
(6)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计委:负责重大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应急事业费预算,审查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救灾应急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工交、商贸系统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救灾药品的储备和调拨。
市民政局:负责调查受灾人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款,接受和安排国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的捐赠款物。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开展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应急治理项目,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供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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