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职业卫生安全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职业卫生安全事故调查组专家组
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摘自(国家标准GB6721-86)〕

  根据国家标准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一、 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包括:
  1.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
  (1)医疗费用(含护理费)
  (2)丧葬费及抚血费用
  (3)补助与救济费用
  (4)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
  (5)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6)现场抢救费用
  (7)清理现场费用
  (8)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9)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10)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包括: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工作损失价值
  3.资源损失价值
  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6.其他损失费用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略)

  附件4
  职业卫生安全事故责任划分类型与处理方式

  一、责任划分类型
  (一)直接责任:肇事者和直接管理人员可认定为直接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企业中的主管负责人员、投资人、矿主、村委会责任人员、聘用人员、各级政府所属部门中的一般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市属煤矿的公司及矿的部门负责人等可将其责任认定为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
  (三)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及由政府任命的部门领导人员、市属煤矿的公司及矿领导可认定为领导责任,根据责任大小细分为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
  二、处理方式
  (一)刑事处罚:根据责任人在事故中的情节和违规、违法事实,一般认定为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中情节严重的人员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二)行政处分:对追究行政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为六档: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企业中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七档: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有行政处罚权的事业单位中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为八档: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行政处罚:根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事故中的作用及与事故的因果关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给予行政处罚。对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 对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停止生产、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后关闭矿井。
  (四)党纪处分:党务工作者或党员责任者可以单处或并处党纪处分。党纪处分分为五档: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二年),开除党籍。
  (五)其它处理方式,如罢免(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董事长等)、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撤销职务(聘用制干部)等。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