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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合肥市“大建设”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杰出奉献奖获奖集体、杰出奉献奖获奖个人的决定

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合肥市“大建设”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杰出奉献奖获奖集体、杰出奉献奖获奖个人的决定
(合发〔2007〕35号)


  2006年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驻肥单位和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合肥人民以高昂的斗志、拼搏的精神开展了规模空前的“大建设”。“大建设”推动了合肥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启动了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维护发展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从根本上提升了合肥作为省会大城市的形象。在大建设的日日夜夜中,广大建设者竭心尽力,披星戴月,用智慧和汗水,书写了浓墨重彩的城市建设新篇章,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

  为表彰先进,弘扬大建设一往无前的气概,争创一流的精神和甘于奉献的境界,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马汉东等5名同志“合肥市‘大建设’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王矛矛等15名同志“合肥市‘大建设’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合肥市‘大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市房屋拆迁证照确认小组等18家集体“合肥市‘大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陈于俊等61名同志“合肥市‘大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合肥市‘大建设’杰出奉献奖”获奖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范九伟等10名同志“合肥市‘大建设’杰出奉献奖”获奖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集体和单位,谦虚谨慎,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上下要以先进模范人物、集体和单位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勇于改革、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合肥“大建设”的新局面,为实现合肥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
合肥市“大建设”特等劳动模范名单(5人)

  马汉东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主任
  阮仁锁   合肥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农民工
  许秀树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
  刘 赞   中建七局二公司合肥分公司技术员
  孙方珍(女)包河区金寨南路社居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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