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秸杆清运工作的紧急通知
(咸政办发〔2006〕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落实省委李建国书记、省政府袁纯清代省长关于进一步加强秸杆禁烧工作的电话指示精神,受千军昌市长委托,李永民副市长、牛继鹏副市长于10月12日晚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再次研究秸杆禁烧工作。会后,又带领市级有关部门深入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的田间地头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各区市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秸杆焚烧现象,烟尘污染比较严重。为节约资源,彻底消灭秸杆焚烧现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秸杆清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县市区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发动全县干部群众,三日内(10月14日-10月16日)彻底清运田间地头的秸杆,作为饲料和燃料存贮,严禁随意焚烧。
2. 市环保局牵头,公安局配合,对全市各县市区秸杆禁烧和清运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漏洞。
3. 市电视台、咸阳日报要加大宣传力度,跟踪报道清运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秸杆焚烧问题,立即曝光。